返回列表 上一主題 發帖

4-3 函數

4-3 函數

4-3   函數
函數是將程式敘述獨立出來的一種機制,並且可以在其他的程序中加以呼叫使用,因此,被封裝於副程式中的敘述是不屬於任何的程式區段的,但是,這些敘述卻可以被其他單元重複呼叫使用,所以,我們就會把這些需要重複撰寫的程式敘述封裝起來成為函數,避免因重複撰寫程式敘述而浪費開發時間。其宣告格式如下:
函數宣告格式
  1. function 函數名(參數1, 參數2…)
  2. {

  3.     //函數敘述區段

  4. }
複製代碼

  • 函數的宣告由「function」保留字開始,而以「}」為函數的結尾。
  • 介於「{」與「}」之間的區段,就是撰寫函數內容敘述的地方。
  • 每個函數的名稱都是獨一無二的,不可使用重複的名稱。


例如:
  1. function MySub()
  2. {
  3.     echo “函數測試”;
  4. }
複製代碼
心安,平安   
發表任何無意義的感謝或灌水文章一律砍,珍惜帳號,請詳閱版規!!

函數的執行
不要以為我們把上例的函數寫好後,執行程式網頁就會出現「函數測試」這幾個字ㄡ,要執行函數內的程式敘述必須先呼叫執行函數,怎麼呼叫?把函數名稱當成一個敘述就行了:(範例光碟ex04_21.php)
  1. <?
  2. function MySub()
  3. {
  4.   echo "函數測試";
  5. }
  6. ?>
  7. <HTML>
  8. <HEAD>
  9. <TITLE>ex04_21</TITLE>
  10. </HEAD>
  11. <BODY>
  12. <?
  13. MySub();  //呼叫函數
  14. ?>
  15. </BODY></HTML>
複製代碼
心安,平安   
發表任何無意義的感謝或灌水文章一律砍,珍惜帳號,請詳閱版規!!

TOP

        靜思自在 : 世上有兩件事不能等:一、孝順 二、行善。
返回列表 上一主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