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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分享] 單親爸爸SOP-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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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PD961A
時間:
2010-10-5 08:05
標題:
單親爸爸SOP-2
左三年,右三年_by侯剛本
三年前,是家變鬧得最烈的時候.莫名被誣告的離婚官司,打得如火如荼.
那時孩子的失語症,也是情況最嚴重時.即或當時帶孩子逃離台北,
在落腳的那地有個專任教職,但三天兩頭(出庭,帶孩子看心理醫生)請假,
搞得工作也快保不住.加上那人留給我好沉重的債務,
雖然時至今天,還到已剩下50萬了,但記憶裡,總是不太敢回頭,
去正視細想那段生命中,最慘痛的時光.
轉眼間,這個週末竟是離當時正好屆滿三年的日子.也好,反正葳葳的乾爹乾媽在那城牧會,
就當做週日去看他們為由,前一晚隨便找個離當時居住處附近的地方落腳,
或許事過境遷,比較有勇氣重新再去回顧那段,不堪歲月的同時,亦更容易懂得數算今日的幸福.
孟子說:
天將降大任於斯人也,必先苦其心志,勞其筋骨,餓其體膚,空乏其身,
行拂亂其所為,所以動心忍性,增益其所不能.
意思是:上天將要把重大使命降落到某人身上,一定要先使他的意志受到磨練,
使他的筋骨受到勞累,使他的身体忍飢挨餓,使他備受窮困之苦,做事總是不能順利。
這樣來震動他的心志,堅韌他的性情,增長他的才能。
三年前,我的痛苦指數
苦其心志: 100
勞其筋骨: 100
餓其體膚: 90
空乏其身: 100
行拂亂其所為: 100
動心忍性: 100
增益其所不能: 100
(總分:690)
此刻回想當年,雖然一切都很苦,但萬幸那段日子,也只有一個晚上餓到孩子.
(因為那晚窮到只剩69塊錢)
如今,三年後
苦其心志: 100 (依然煎熬)
勞其筋骨: 80 (現在多勞心,所以比較沒那麼勞力了)
餓其體膚: 80 (吃得稍微比那時好一點點,因為多半都自己煮)
空乏其身: 90 (雖然手頭還是好緊好緊,但這些年都沒有任何額外增加的債務)
行拂亂其所為: 80 (稍微比當時的到處碰壁順利一點點)
動心忍性: 70 (現在的心性,又比三年前更沉穩,更堅強)
增益其所不能: 70 (比較瞭解自己受苦為何)
(總分:570)
的確,即或此時口袋離父女倆月底前安全過關,還有好一段距離(還有五天,所以神還有可以動工的機會),
但是,由此清楚比對前後三年的差異,顯然三年後,神確實把重擔減輕了許多.
最棒的是,三年來孩子在風雨中,被他老爸呵護地很幸福,很健康,很出色,很聰明,
完全不像窮單爸養的那個三年前,失語摀臉以淚洗面的可憐丫頭.
(當然,爸爸現在還沒有完全站起來...........)
不過,還是覺得,如今自己站在主的面前很驕傲,因為我沒有虧負神所托負給我的寶貴產業.
也因此,想必神也就連帶保守我的景況,讓這些年即或苦到不行,但恐怕這些苦,
搞不好還都是被主經過"加權"後,所留下低到不能再低的停損點了吧...........
我知道,你萬事都能做;你的旨意不能攔阻。誰用無知的言語使你的旨意隱藏呢﹖
我所說的是我不明白的;這些事太奇妙,是我不知道的。
求你聽我,我要說話;我問你,求你指示我。我從前風聞有你,現在親眼看見你。
因此我厭惡自己,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.......(約伯記42:2~6)
是啊,按著2005年10月18日 晚上,我早該帶葳葳自殺了.(可惜沒死成.........)
正因為沒死成,所以也就一路經歷了這許多的苦,然而,慶幸這一路上,神也讓我慢慢看見,
祂為我和孩子在世上,漸漸形成一股,愈來愈強大,愈來愈穩固,且持續強大日亦穩固的支持系統.
即或我深知,我的支持系統很愛我,但難免還是讓你們失望的是,
我那尚未對付乾淨"人定勝天"的劣根性,還是常常在午夜夢迴裡,饑寒窮乏時,
情不自禁地控告自己無能,嘲笑自己是個窩囊的廢物.或許我真的很不喜歡,神用斷我筋脈的這些年,
靠著許多愛我的人,賙濟奉獻養活我和孩子,徹底重建改造我的身心靈.即或一路走來,我也明瞭也能順服,
知道神這樣做,對我是好的,但心底貨真價實的感受,究竟還是不喜歡過這樣的日子.
左三年690,如今570.
我不知道一個追求卓越踏實的人,他的生命底線應該承受多少?
但我期待,右三年能夠再比現在的570,再輕一些,再少一些.
還是感謝主.至少"左三年"690時的我,是迷惘地帶著孩子在曠野中飄流.
而今570的我,生活已經有個務實的重心,盼望與願景.
未來繼續在博士班半工半讀養孩子的"右三年",
求主能讓充滿盼望的前景愈來愈好.
至少我答應雅琴姐,月底前無論景況如何艱難,我還是要努力打從心底認真學會,
怎麼樣在患難中,發自內心大大地喜樂.因為三年前的690都能走的過來,
如今的570在主裡,更沒有走不過去的理由.
作者:
oobird
時間:
2010-10-5 08:44
很精采,請繼續。
作者:
PD961A
時間:
2010-10-5 08:49
回復
2#
oobird
呵呵....1天1篇
腦袋瓜要休息..... ^ ^....
作者:
et5323
時間:
2010-10-5 10:39
我的观点是:
没有作好离婚的安排和打算就不要结婚;
没有作好不要孩子的安排和打算就不要生小孩;
自己都养不活,就更不要生小孩,实在想娱乐,一定穿“雨衣”。
作者:
oobird
時間:
2010-10-5 21:37
別逗了,哪有人做好離婚準備時才結婚的?
結婚須要衝動,都很理智的話就沒人結婚了!
在步入老年社會的今天,大家衝動點吧!
作者:
et5323
時間:
2010-10-6 02:26
衝動?剛才回家,遞來一張測試紙,陽性!
疼得腦殼比屁股還大!
日防,夜防,防不勝防!
作者:
oobird
時間:
2010-10-6 08:34
本帖最後由 oobird 於 2010-10-6 08:42 編輯
可喜可賀,et兄快有小et了!
忘了問問,幾碗拉麵呀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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